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形式为面试,每 8 名考生为一组,每组考核时间不超过30 分钟,总分 100 分。
考试范围包括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对应专业范围包括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其他舞蹈学类本科和专科专业。体育舞蹈专业考核内容与方式另见《天津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舞蹈专业考试大纲》。
三、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
四、评分标准
本大纲自 2020 年舞蹈学类专业考试开始执行。